张兆祥--陕西省第三期英才人物

张兆祥--陕西省第三期英才人物(图1)

张兆祥:陕西省渭南韩城市人,出生于1944年3月,中共党员,陕西省第三期英才人物。

1950年至1954年8月张家巷小学上学;

1954年9月至1956年8月韩城第一完小(字巷小学)上学

1956年8月至1963年8月韩城象山中学上初、高中,曾任班长,学生会主席

1963年9月至1967年8月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。

1967年9月至1968年9月在“文革”在校待分配;

1968年10月至1970年4月在新疆8026部队农场劳动锻炼;

1970年5月至1971年12月在新疆克孜勒苏自治州红旗一场工作;

1972年1月至1978年6月新疆克孜勒苏自治州公安局工作。

1975年7月至1984年6月在州公安局任秘书科副科长、科长:

1984年6月至1988年12月在州公安局任副局长,曾荣立二、三等功各一次,全区公安战线先进个人。

1989年1月至1994年6月新疆公安厅交通处副处长、处长

1994年6月至2000年6月新疆公安厅副厅长(98年为正厅级待遇)

2000年7月至现在新疆司法厅党委书记、副厅长、自治区纪检委委员、自治区九届政协委员,民族宗教社会(法制委员会副主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