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智盛--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

李智盛--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(图1)

李智盛: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人,1925年12月出生,中共党员,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。

在家乡上过三年小学,1941年参加八路军,开始当战士,后任文书,并被送到抗大学习,毕业后调延安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,任机要秘书。给毛泽东、刘少奇、朱德、周恩来、任弼时等领导同志抄写文稿。进北京后任中央书记处办公室研究员,并进入中央高级党校学习。毕业后留校任讲师之后调《红旗杂志》编辑部任编辑。

文革中受冲击。文革结束后调国务院财贸领导小组任局长,后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。

1985年任国务院能源办公室常务副主任(副部级)。长期从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,撰写过多篇政策理论文章,为国务院、党中央起草过一些文稿。并提出开发神府煤田的建,被当时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、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同志采纳。为陕北的发展、国家能源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