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静波:榆林市绥德县人,生于1919年,中共党员。陕西省第一期英才人物。
1934年参加家乡的红军土地革命斗争,同时参加少年共产主义青年团,随后加入中国共产党、历任乡党支部书记、区委书记、少共县委负责人、游击队指导员、陕北少共省委儿童局书记、陕甘少共省委宣传部部长、中央党校总支部民运部长等。
1937年任陕西省绶德县堿中山镇委书记,抗日后援会副主任。1938年开始,历任绥德县委书记、米脂县委书记、清涧县委书记等职。1942年,受到毛主席的亲笔嘉奖。1943年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粮食局局长、党组书记,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、财政厅副厅长、党组副书记、边区政府党组成员。1947年起,在西北第一野战军后勤部工作。1950年,在甘肃省政府、甘肃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任职。1962年至1965年参加中央党校高级理论班学习,在河南新乡参加”四清”运动。
1965年,任辽宁省抚顺西露天煤矿副矿长。“文革”中遭到迫害,1978年得到平反先后任吉林省副省长、广东省副省长、党组副书记、省委委员常委,兼任中国广州交易会主任,省政府秘书长。1983年至1985年任青海省委书记、省长。
1985年回北京任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、七属常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