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逢滋--陕西省第一期英才人物

李逢滋--陕西省第一期英才人物(图1)

李逢滋,1939年9月生,陕西省米脂县人。陕西省第一期英才人物。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。

1964年9月参加工作,1972年4月入党,大学学历。1960年9月至1964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学习。1964年7月毕业,9月赴新疆塔城地委任组织部干事,1970年3月至1973年3月在新疆塔城报社主持工作;1973年4月至1975年5月在新疆塔城地委组织部工作;随后历任新疆塔城县郊区工作队队长、县委副书记、书记,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书记、第一政委、县政协主席;1983年6月至1991年5月任新疆塔城地委副书记、书记,并同时兼任自治区党委委员、自治区纪检委委员,塔城军分区第一书记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第一书记、第一政委;1991年6月至1993年3月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委书记;1993年4月至1997年12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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