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杰:陕西平利县人,生于1958年7月,中共党员,研究生学历。陕西省第八期英才人物。
1975年12月至1977年5月,陕西省平利县东河学校教师。
1977年6月至1978年1月,新疆轮台县园艺厂知青;1978年2月至1985年2月,新疆奎屯市公安消防中队服役:1985年3月至1997年6月,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服役。
1997年7月至今,国家公安部服役,历任师职处长、副军职调研员,少将。
1993年以来,被国家公安部聘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会计(审计)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委员、副主任委员,现为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。长期从事后勤财务保障管理和审计工作,踏实肯干,业绩突出,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。
1976年获得陕西省平利县东河学校“先进工作者”:1977年获得新疆轮台县“劳动模范”:1978年1997年间,先后获得新疆奎屯市、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嘉奖12次,市级“新长征突击手”3次,市级劳动模范1次,省级优秀团干部1次,三等功2次,优秀共产党员6次。
1998年后,获得国家公安部嘉奖3次,优秀警官2次;2003年,获得国家公安部“全国公安审计系统先进个人”;2005年获得国家审计署“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”称号;2006年获得国家公安部直属机关“优秀共产党员”并记三等功:2006年9月2007年1月期间,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军师职领导干部培训学习中获得“全优学员”:2007年获得公安部“全国优秀人民警察”称号;2008年获得国家第六届“全国五好文明家庭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