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金生——陕西省第六期英才人物

李金生——陕西省第六期英才人物(图1)

李金生:陕西三原县人,出生于1953年12月,中共党员,研究生。陕西省第六期英才人物。

1972年12月入伍。

1973年至1980年在宝鸡市消防支队,先后任副班长、班长、指导员、中队长。

1981年中央警校学习,任学员队长。

1982年至1984年陕西省消防教导大队,任队长。

1985年至1986年武警学院学习,任区队长。

1987年至1989年任西安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,主持工作。

1990年至1995年任西安市消防支队支队长、党委书记、陕西省消防协会常务副理事。

1996年至2003年任陕西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、部长、副总队长、党委常委、省消防协会常务副理事长。

2004年至2008年任甘肃省消防总队政委、省消防协会常务副理事长、中国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委委员。

先后组织并参与企业、地方、行业、国家技术的起草、修订、审订约50余部:组织专家

论证会40余次:组织推广新技术、新产品20余种

2005年主持“中国消防协会专家论坛”并发表演讲:先后在中国消防杂志、报纸、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