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高义:陕西大荔县人,生于1956年8月,中共党员,研究生学历。陕西省第八期英才人物。
1974年12月至1976年,甘肃军区武威军分区独立营二连战士。
1976年2月,武威军分区独立营二连班长。
1977年11月,武威军分区独立营二连排长:1979年2月,西安陆军学院学员。
1980年8月,武威军分区独立营二连副连长。
1981年7月,武威军分区独立营二连连长。
1982年12月,部队改编为武装警察部队,任武威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队长。
1984年12月,武威支队参谋长。
1990年3月,兰州支队参谋长:1993年3月,兰州支队支队长。
1997年10月,武警甘肃总队副参谋长:1998年10月,武警甘肃总队副总队长。
1999年4月,总队升格为副军级任副参谋长。
2003年1月,武警甘肃总队参谋长。
2006年2月,国防大学基本系指挥员班学习。
2007年3月,武警甘肃总队副总队长;8月,武警新疆总队副总队长(正师职)。
2008年11月,武警新疆总队副总队长(副军职)。
2010年7月,晋升为少将警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