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生玉--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

李生玉--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(图1)

李生玉: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(原宝鸡县)人,1933年2月出生,中共党员,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。

1947年从宝鸡县天水二完小毕业后考入陕西省立虢镇中学上学。

1949年8月参加革命,先后任宝鸡县赤沙区、金陵区青年团委干事、副书记、书记、宝鸡县团委宣传部长等职,参加了支援前线、减租减息、反霸剿匪、土地改革、查田定产,农业初级合作化等一系列民主改革活动。

1954年12月,调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部任干事后到省委组织部任干事。

1960年冬到1962年春,参加省委工作组赴风翔县整风整社,兼任凤翔县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、凤翔县彪角公社党委副书记等职务。

1964年6月,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,先后任干事、副处长、处长。

1985年6月调任中央统战部干部局任副局长、局长、部副秘书长兼干部局局长。

1994年8月转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总干事(秘书长)、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和平统一基金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、《统一论坛》杂志社社长、名誉社长。当选过八届全国政协委员、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委员。

离休后担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高级顾问、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理事兼副秘书长、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常务理事等职。